出錢又出力 發展深合區
上月廿九日(星期三)出版的第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行政長官賀一誠的第48/2023號批示,以臨時定期委任方式,委任廿九名公務人員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執行委員會或其工作機構擔任職務,自本月一日起為期兩年,期間有關人員的每月報酬相等於其本身在政府的官職或原職位的報酬,再加上一份「特別補助」。根據有關批示的附表,有關「特別補助」分為一百五十點、二百點、二百五十點及三百點,按現時公職每點薪酬點對應澳門元九十一元計,即13650元、18200元、22750元及27300元。經過計算後,廿九名公務人員每月收取的「特別補助」合共6350薪俸點,兩年(按十四個月糧計)的總金額為澳門元161,798,00元(一千六百多萬)。
上述消息見街後,觀乎過去一個星期的社會動態,似乎對此並未有太大迴響及討論,作出有關決定的行政長官亦沒有就此決定作出補助或接受倘有的提問。而報章或時事峰煙節目亦似乎沒有太大的探討,僅在社交媒體有零聲的討論,且方向亦僅以羨慕、「葡萄公務人員」為主,亦有媒體作者認為,以「特別補助」取代以往對「外派」公務人員的「日津貼」方式,已經替公帑節省不少。
平情而論,澳門與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在地理位置上有一定的遠距離,而且要有關公務人員放下手上原有的工作,前往深合區新的環境從事新且複雜的工作(按:除了本身的工作挑戰外,還要適應與內地公務員長期工作及磨合),可謂是坊間戲稱的「開荒牛」,故獲發有關「特別補助」,相信亦是政府對有關「外派」公務人員的考慮及照顧。然而,澳門政府對橫琴粵澳深合區投放這麼多人力、物力、財力,肯定增加了公帑的開支,對本澳產業發展多元化是否有實質的幫助,就需要時日的驗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