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信仰反思
泰國是一個旅遊勝地,人妖與佛教並存的平行國度。剛看完《全職乖孫》,折射出在泰國生活的華人仍然堅守儒家的教導。換句話說,泰國是一個多元化,甚至是一個多極化的文化載體。
今年年3月27日,泰國眾議院以400票贊成、10票反對的壓倒性票數通過同性婚姻法案。今年6月18日,泰國參議院以130票贊成、4票反對的大比數正式通過,並將在泰王御准後120日內成為法律。多年來,致力推動同性合法化的人士一直努力爭取這項法律的通過。自去年夏天,在一個不再與軍方和保守派有直接聯繫的文職政府上台後,經過數月的努力,最終達成了共識。
泰國在兩院通過法案後,意味著泰國成為東南亞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也是繼台灣和尼泊爾之後,亞洲第三個國家同婚合法化的國家。在曼谷將會舉行遊行,彩妝遊行隊伍將走上首都街頭,代表著同性戀的七色彩虹旗已到處隨風飄揚。
這項新法律修改了性別術語的說法,例如男人或女人、丈夫和妻子。當涉及婚姻問題時,它以婚姻伴侶等性別中立的術語取而代之,讓同性伴侶在收養和繼承方面享有與異性伴侶相同的權利。
無疑,法律理應保障人權與消除歧視,但是,從倫理及神學的價值而言,似是缺乏深入討論及後果反思。在同性婚姻課題上,對天主為何親自命令一男一女的自然規結婚,對領養孩子方面沒有深入討論,更對孩子在同性父母中生活與教養帶來的身心靈影響,好像都未考慮周全。
世界已經進入後基督教時代,在文化上崇尚自由,基督教歷史、文化和傳統被視為過時和落伍。在公共社會「去基督化」的思想成為主調,基督信仰被慢慢置入私人生活領域。面對世界潮流與信仰差距的問題,也許普世教會與每一個基督徒都要好好反思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