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4 月 12 日

基督徒觀察

以天主教徒身份觀察澳門時事

當警鐘長鳴成為習慣

五月上旬,司警公佈了一宗涉及現役女獄警,涉嫌多次以“公開身份資料‌”,以及“對其家人不利”等言詞,勒索一名釋囚。
時間是從二0二二年一月,當事人出獄後的兩年間。為息事寧人,事主先後起碼兩次就範。一次用現金四萬二千澳門元,存入對方銀行賬戶,另一次以父親的戶口轉賬了三萬六千元,即合共七萬八千澳門元。
可惜這名二0一三年入職的三十三歲本地女獄警,並無因此收手。到五月初事主報案前,仍以類同威嚇言詞,要求這位在獄中相識的事主,再借款十八萬元。
最終在事主不勝騷擾報案後,司警在兩人相約交涉時,將她緝捕歸案。她雖然拒絕合作,但根據雙方手機聊天記錄,以及銀行過數等證據,案件已交由檢察院處理。
近年,涉及公職人員犯案,相關部門長官幾乎都會即時回應,表示高度重視、必配合徹查和絕不姑息等。
今次也毫不例外,保安司司長黄少澤在翌日回應記者時,表示有懲教人員知法犯法、濫用職權、以卑劣手段威脅更生人士以圖一己私利感到震驚和憤怒。
他認為事件不僅有損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的形象和聲譽,更挫傷更生人士重返社會的信心,以及破壞既有的良好社會接納氛圍。已著令懲教管理局加強內部整肅,並持續評估、跟進包括紀律管理在內的各項工作,以守護懲教和社會重返工作長期努力,得來不易的成果等。
黄司長對紀律部隊人員管理的雷厲風行,警鐘長鳴。相信在部隊內外,都耳熟能詳。但似乎仍無法杜絕保安人員的違法違紀案件。
從今次案情透露出的事實,獄警與釋囚之間在獄中建立的關係,到這長達兩年多的不正當接觸。若果不是如黄司長在回應時提到,當事人的無懼壓力和勇氣,可能事件就不易被揭發?
當在職部門上下,甚至社會大眾不齒於這名女獄警所作所為的同時。能否有一個思考的角度,探究一下這些原本有穩定收入的人士,為何寧願放棄曾經的志向和努力而以身試法?
當這名女獄警在工作以外的生活中,遇上能力以外的債務困擾時,有沒有求助的途徑?當她在生活困局影響到工作時,工作單位有沒有關愛氛圍,可以及時察覺同僚間的異常狀況?又或在行政管理機制下,除了冰冷的紀律管理規條,作為加強內部整肅的後盾外,有沒有人文關懷讓團隊士氣,可以在日常工作或生活困境中,仍可以不忘初心,牢記當天的志向和曾付出的努力,成為抗拒犯錯的保護膜。
眾所周知,長鳴的警鐘猶如狼來了的故事。不但起不了警醒危險的作用,反而會因長時間的警備做成疲態,又或成了杯弓蛇影的受害者,就更難發現潛藏的危機和異常的狀況。